清流环保部门于1982年10月,重点调查县属11个单位,占全县工矿企业的13.58%,其中废水386万吨,废气983.41万标立方米,粉尘415吨,废渣5.77万吨。1986年3月,调查县内国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其中废水133.45万吨,废气22155万标立方米,粉尘62542吨,废渣2.7万吨。1990年6月,调查全县乡镇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其中废水94.01万吨,废气243268.9万标立方米,粉尘1988.25吨,废渣2.07万吨。
一、废水污染
60~70年代,县内化工厂、香料厂、化肥厂相继上马,废水污染现象逐渐产生。嵩口氨厂所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溪河中,给人畜带来危害,但未引起重视。80年代初,县化工厂进行扩改,大量污水直接排入龙津河,引起居民强烈不满。1982年,县合成氨厂排放废水308.3万吨,城关造纸厂排放8万吨。198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133.45万吨。1989年,乡镇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94.01万吨,其中有毒废水57.49万吨,占61.16%。乡镇工业企业废水直接排入河体,占58.17%,排入农田13.43万吨,占14.39%。
二、废气污染
境内废气污染主要产生于锅炉、砖瓦窑等,年排放量不大,未造成严重污染。80年代初,城区建立造纸厂,每日排放大量恶臭气体,影响居民生活。1982年,城关造纸厂有害气体排放量达324万标立方米,合成氨厂196万标立方米。
198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为22155万标立方米。1989年乡镇工业企业废气排放量达243268.9万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349.85吨、氟化物32.24吨、一氧化碳96.52吨,产生烟尘1988.53吨。
三、废渣污染
县内废渣主要为钨矿的矿砂,因洗矿造成嵩溪沿岸大片良田沙化。1982年,排放量52万吨,占全年废渣排放量90%左右。
198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废物排放量为3.6吨,其中工业废渣2.7万吨,占75%。固体废物历年占地178万平方米。1989年,乡镇工业企业的固体废物产生2.07万吨,占地0.35万平方米。
四、粉尘污染
县内粉尘污染主要为建材行业的水泥厂排放的工业粉尘。1982年,县水泥厂排放粉尘117.3吨。80年代中期后,境内陆续新建一批水泥、冶炼等乡镇企业,工业粉尘排放量增大。1985年,全县国营工业企业排放量为62524吨,此后,乡镇工业企业陆续兴建,一些厂家几乎没有防尘设施。1989年,乡镇工业企业排放量为188.2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