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统一战线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兼管,县委通过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团结工人、农民、文教卫生界、工商界和民主人士组成统一战线。围绕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以及完成社会改革等中心任务,把各界人士团结在共产党的周围,动员他们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
1951年5月,全县开展私营工商业登记,成立16个同业会、16个工商小组,会员达863人,成立县工商联合会筹备会。各区委也组织成立工商联办事处。1952年12月,召开第一届工商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商联执委以及主任委员等。1953年,成立县委统战部,由宣传部长兼任统战部长,配备专职干事1人,负责日常工作。1956年始,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7年,开展整风反右派运动,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一批知识分子、爱国民主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58年,统战部撤销,统战工作隶属宣传部。
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有关精神,给其中7人“右派分子”摘掉帽子。同时恢复工商联机构,对被精简下放的44名合作商店人员补发部分工资,按政策收回16人安排工作。
1963年,在全县医务界、教育界、工商界、宗教界等各界人士中贯彻“三不”(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精神,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调动各界人士的积极性。
“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一战线政策遭到严重破坏,不少党外民主人士、知识分子、归侨、侨眷、工商界、宗教界人士受到冲击。1971年,统一战线工作由县革委会群工组兼管。不久,改由宣传组行使统战工作职能。1980年8月,重新设立县委统战部,认真解决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1980年10月,政协清流县委员会成立,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本职能,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同时,相继增设对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以及华侨联合会、台胞台属联谊会,恢复成立县工商联合会。开展对工商业者、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等基本情况调查,检查全县知识分子工作,肃清在知识分子工作中“左”的思想影响,切实安排好知识分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印发《开创统一战线新局面》等宣传材料,开办统一战线专题讲座,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健全统一战线工作网络。全县落实各种统战政策人员357人、549件。其中,落实认定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234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51人、台属台胞11件,归侨、侨眷政策35件,落实工商业政策36人。1983年,县成立落实统战政策检查组,检查政策落实情况。1984~1990年,各基层党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统战委员,做好侨胞、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工作,发展海外联谊活动,壮大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广大统战对象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为四化建设、改革开放和清流经济的腾飞出力献策。
一、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1950年6月至1953年7月,县委召开10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邀请各界人士共商本县社会改革以及发展国民经济大计,发挥各界人士参政议政作用。历次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工商界、开明士绅、宗教界的代表都占8~12%。王琼、王介卿、邹粲英等一些在清流有影响的人士,不但被聘为代表,而且先后当选为常务委员。1952~1961年,有2名党外人士被推选担任县工商业联合会主任委员。1954年6月以后,第一届至第十一届人代会,都有一定数额的党外人士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委员。1984年以后,党外人士黄则井、蒋文虎先后担任县人大副主任。
1980年,成立政协清流县委员会后,从第一届至第四届县政协委员会,曹兴闽、翁爱竹、赵□、邱海璋、杨永源、王则井等6名党外人士当选为政协副主席。1984年,党外人士邱海璋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在历届政协委员会中,党外人士占委员总数58~62%。通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进一步培养非中共的后备领导干部,至1990年全县非中共人士担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共有26人。此外,有3人被聘为特约审计员,12人为特约监察员,1人为特约教育督导员。
二、知识分子工作
1950年后,先后安排一批知识分子就业,并从中提拔5人担任副科长、7人担任秘书、10人担任股级领导职务。1956年,县委成立“知识分子问题领导小组”,对全县各类知识分子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给予失业的47人中的44人安排工作,对其中部分生活困难的给予补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加强对知识分子工作的领导,将是否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作为单位领导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通过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教育部门543名受处分的党外知识分子,复查改正126件。并且改善知识分子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1986年,全县从科技人员、中小学教师中吸收党员275名。1987~1990年,又从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250余名。
三、宗教工作
清流县宗教主要有佛教、基督教。解放后,党对宗教界人士实行团结、教育的方针,通过各种座谈会、学习会等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激发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引导他们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61~1963年,全县两次召开宗教代表会,对宗教界人士进行以反帝、爱国、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其间,结合取缔“先天道”等反动会道门的非法活动,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冲击,僧尼被迫还俗,宗教活动由公开转向秘密。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以后,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重还的僧尼逐步重修、重建寺庙,恢复宗教活动。1983年8月,成立清流县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当年,正式开放大基头、城关两个基督教聚会点,归还房产2座以及菜园等财产。1985年成立清流县佛教协会以及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同时,宣传党的宗教政策,进行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促使信教群众自觉遵守纪律,进行正常的教务活动。至1990年,协助金莲寺、灵台山等4个寺庙发展生产,种好寺庙土地,发展经济,基本实现自给自养。
四、侨务工作
解放后,随着国家分配干部、职工到清流工作,华侨、归侨和侨眷、侨属不断增加。至1988年,全县共有华侨188户、647人,归侨、侨眷侨属151户、654人。1951年,侨务工作由统战部兼管,归侨、侨眷安置工作隶属县民政科,侨务工作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归侨、侨眷受“海外关系”牵连,政治上受到迫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落实侨务政策,调动归侨、侨眷的积极性,归侨、侨眷中的知识分子得到重视和重用。1980~1989年,有10人被选为市、县人民代表,2人当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8人被选为市、县政协委员,2人被选为县政协常委,1人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3人当选为省、市侨联委员,32人加入中国共产党,8人担任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33人立功受奖,被评为全国和省、市、县先进工作者。
198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开展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加强接待工作。由于落实侨务政策,侨汇额不断上升,1980年达4.1万元,1983年上升至9.44万元。至1990年,全县侨汇总额达60余万元人民币。同时,加强“外引内联”,创办侨办企业,发展“三资”企业。1982~1990年,相继兴办侨联企业5家。“三资”企业继1987年创办明孚硅业公司和明宇化工有限公司后,1988~1990年又利用外资129万美元,发展一批“三资”企业。
五、台湾事务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加强对台湾事务工作的领导,对党内外干部、台属和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宣传对台的方针、政策,台湾形势和对台工作任务。
据1984年调查,全县共有台胞17户、32人,去台人员197人,台属202户、1050人。县委对台胞“一视同仁,给予照顾”,对台属“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推选3名台胞,6名台属为县政协委员,3名台胞为县九届人大代表,1人为县五次党代会代表。并且成立县台胞、台属联谊会,结合节日开展宣传活动,对台胞、台属进行春节慰问,送慰问品,给困难户发放救济款,协助台属到香港会亲,做好回大陆探亲台胞的接待工作。至1987年,去台人员中,有50%与大陆亲属通讯。1988年接待回乡探亲台胞50批57人,其中较有影响的12人。1989~1990年,接待探亲、寻祖以及洽谈经贸的台胞116人次。至1990年,全县去台人员251名,已通信联络225人,通讯率达89.6%。
此外,加强对台宣传,通过组织对台宣传稿件,拍照台属生活照片和家乡新貌图片,促进沟通联络。1982~1990年,共组织稿件446篇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和海峡之声电台以及中国新闻社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