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提出改良教育,将县立丰山高等小学堂改为县立丰山高等小学校,并在长校、小塘前、古坑创办3所小学。民国4年以后,在灵地、里田等地陆续创办小学。由于当时军阀混战,社会动荡,学校时办时停,很不正常。且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校舍多由民房、祠堂、庙宇等改成。民国13年拨款整修城区校舍,并在嵩溪等地兴办一批学校。民国19年以后,县政府加紧发展民团等地方武装,强化保甲管理制度,杀害工农红军和革命群众。民国23年冬,清流县工农民主政权消失后,国民党重新建立县政府,变本加厉地杀害革命群众,摧残革命基点村。民国25年县政府扩充县、区保安队伍,成立县保安中队和区壮丁队,增设治安工作机构,提出“三保一校”的发展教育方案,规定在小学校附近5里范围内不准设立私塾。因教育经费有限,实施效果很差。民国27年兴建清流卫生院,并在嵩溪设立分院诊所,配备少量的医务人员。设立民众教育馆,购置2千余册图书。开展禁烟,禁种罂粟。用4年时间为462名烟民戒除毒瘾。
民国30年以后,清流县政府督促区乡修筑水坝,发布通知,禁止随意放牧猪牛糟踏作物。推行种植双季稻,鼓励私人开荒,组织人力在林畲垦务所开垦荒地。发布公告,保护道路沿线森林,推行保甲造林,要求群众大力种植毛竹、油桐、乌桕等经济林木。发布《加紧严肃查缉私运食米及居奇囤积》,成立粮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粮食运输的管理及粮价的评定工作。组织商会等团体,评定物价。创办清流县简易师范学校。推行新县制,整顿户籍。修筑乡村道路,架设乡镇电话线路。民国33年在林畲、灵地等地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51处,受益农田3156亩。民国36年利用中央救济善后总署下拨的补助款,修建下窠及嵩溪水利工程。发动民工修筑清流城关至宁化安乐的公路。其间,募集国民教育特种基金,发展教育,兴办国民小学校,将简师、农业学校合并,改办为清流县初级中学。修订出版《清流县志》。民国38年,进一步扩充地方武装队伍,成立县自卫总团和区乡自卫队。制定“应变”计划,实行邻县联防,设置“围剿区”,成立“阻击围剿游击队”,妄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游击队解放清流。10月间,县长陈人杰、县自卫总团副团长江瑞强率部撤离县城,在长校一带设立行署,继续负隅顽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