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会议
1950年6月6日至9日,清流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35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卢素贫的《施政方针报告》,讨论有关肃清匪特,巩固革命秩序,完成粮、税征收等有关事项。
二、二次会议
1950年9月10日至14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43名。会议听取并通过代县长雷震东的《解放三个月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卢素贫的《施政方针报告》。选出主任、副主任各1人,常务委员会成员12人,作出实行整风,加强干部教育,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人民政权等决议,评出剿匪、征粮、税收工作的二等功臣3名,三等功臣4名,四等功臣16名。
三、三次会议
1951年2月16日至18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91名。会议听取并通过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雷震东《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清流县委书记朱卜璜《施政方针和任务报告》。讨论开展反霸、镇压反革命、征粮、抗美援朝等工作。选举产生本次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3人。
四、四次会议
1951年7月17日至20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55名。会议听取并讨论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卢素贫《关于1951年下半年以土地改革运动为中心的工作方针报告》;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雷震东《关于惩治不法地主破坏土地改革的报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2人。
五、五次会议
1951年11月7日至10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47名。会议听取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县长卢素贫《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清流县委书记朱卜璜《秋冬施政方针与任务报告》和《婚姻法》、《农业生产十项政策》及保护森林、惩办放火烧山、滥伐森林的不法分子与秋收秋征工作的有关指示。会议作出决议:(一)做好抗美援朝工作。(二)推行土地改革运动。(三)清剿散匪与镇压反革命。(四)做好秋收秋种和保护森林工作。(五)贯彻《婚姻法》。(六)做好民主建政和文教卫生工作。会议选举李玉墀、刘胜洪为出席省人民代表会议代表;选举产生本次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
六、六次会议
1952年1月17日至19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29人。会议听取参加北京观礼的军属代表及出席华东英模大会代表的传达。县委书记朱卜璜作《春耕前的工作与任务》报告。会议讨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揭发贪污分子的不法行为,继续镇压反革命等项工作。
七、七次会议
1952年4月19日至21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74人。会议听取并讨论县人民政府县长卢素贫《春季工作总结报告》;中共清流县委书记朱卜璜《今后工作任务报告》。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了代表对有关司法、文教、生产、银行等方面的提案计155件。讨论通过开展爱国主义运动,颁发土地证等工作和当年农业生产计划。
八、八次会议
1952年11月28日至30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79名。会议听取并通过县长卢素贫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清流县委书记朱卜璜的《今后工作建议报告》;以布置冬耕冬种生产,结合林业生产和物资交流、老区建设为中心,审查有关水利、森林、交通、文化教育、经费、生产贷款、卫生、工商、镇压反革命、民政等内容的提案64件。选举产生八次人大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
九、九次会议
1953年3月21日至24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51名。大会以试办农业合作社,深入开展爱国增产运动为中心;听取副县长魏士恒《三个月来政府工作报告》;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部长祝恒钦《关于目前形势及今后工作任务报告》。会议通过四项决议:(一)开展抗美援朝。(二)做好生产。(三)贯彻《婚姻法》。(四)做好县人民代表普选的准备工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1人。
十、十次会议
1953年7月28日至30日在城关召开,出席代表122人。大会听取并通过县长卢素贫《半年工作报告》,县委书记朱卜璜《七、八、九三个月工作建议报告》,听取本届九次人大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总结及本届历次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