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至1990年,县总工会先后共举行12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1年1月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选出县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1人。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8年6月1日至3日召开,出席代表46名。会议通过《工会工作报告》,选出13名正式委员,牛迪安当选为主席。
第三届代表大会即清宁县首届工人代表大会 1960年2月17日,在宁化城关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27人,特邀代表2人,列席代表4人,大会选举产生本届县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第四次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不详。大会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人。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62年3月21日至24日召开,会议代表125名,出席会议86人,大会号召会员把群众生产运动推向高潮。选举产生第五届工代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人。
第六次代表大会 1963年8月12日至15日召开,选出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1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总工会机构消失,但因召开过全县工人代表大会,被视同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列为第七次工代会。
第八次代表大会 1973年6月召开,大会选出县工会执行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人。
第九次代表大会 1978年8月3日至6日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270名,特邀代表9名,会议通过县总工会主席杨友平所作的《全县工人阶级团结起来,为尽快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出县总工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
第十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11日至1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3名。大会审议并通过县总工会主席杨先钦所作的《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为振兴清流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大会选出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各1人,常务委员会委员2人,委员2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12人。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 1987年7月21日至2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29名。大会审议并通过总工会主席杨先钦所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工作报告。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人,常委7人,委员19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7人。
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1990年9月18日至19日召开,会议通过县总工会主席田玉强所作的《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工作报告,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员19人,常委7人,经费审查委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