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6年(1927)春,清流县农民协会成立,黄浒为主任。嗣后,在部分乡镇建立农会组织。民国19年12月,红12军34师101团进驻清流县城,开展群众工作,先后帮助河排、沙坪、黄坑、留坑、江坊等地建立贫农团,贫农团积极参加“打土豪、分田地”运动,全县1万多人分得土地。民国22年,省苏维埃抽调干部到清流发展农民协会,协助解决农村的土地和劳动问题。民国23年11月,清流县城失守,上述组织自行消失。
1950年8月,重新成立清流县农民协会,牛迪安任主任。全县有29个乡建立农会组织,会员达4953人。1951年底,农会会员增至16672人,各级农协会委员260人。农民协会会同其他群众组织一起,发动广大农民参加反霸和减租运动,成为农村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仅二区和五区,参加减租运动的积极分子就达700余人。据对32个乡的统计,参加反霸斗争的群众有16683人,积极分子400余人。各级农会发动群众开展剿匪斗争,组织防匪自卫队2840人,积极分子197人。据三区和四区统计,这两个区的农会共发动群众抓获土匪23人,缴获土炮1门、洋号7把、匣子枪5支、长枪17支、子弹100发、大刀50多把。随着农村政权日趋巩固,农会活动逐渐减少,农会的作用逐步淡化,1952年5月,县农民协会机构自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