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 来件邮件 | 联系方式
首页|新闻|视频|专题|园区|招商|工业|农业|乡镇
旅游|房产|城建|交通|品牌|特产|苏区|客家|论坛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清流县志
第三节 律 师
        2011-06-02 17:36:00        字体显示:
  1981年3月,县司法局设法律顾问处,有工作人员2人。1990年,有律师3人,其它工作人员4人。至1990年,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乡镇经济联合体、农村专业户等聘请律师当法律顾问,累计132家,办理法律事务525件。律师接受民事、经济案件当事人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284次;挽回经济损失81.98万元。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人、或案件自诉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共办理刑事案件170件。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辩护,为委托人提出控告。

  

〖目录〗 〖返回〗
打印】【关闭
   公告公示 更多>>
清流县车改封停政府公务车辆拍卖公告
清流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公告
“喜迎十九大•创新创业在清流”摄影赛通知
“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作品征稿启事
   视频新闻 更多>>
【新闻】2017年05月08日
【新闻】2017年05月05日
【新闻】2017年05月03日
【新闻】2017年04月28日
【新闻】2017年04月26日
   台湾农民创业园 更多>>
主办单位: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闽ICP备10031772号
Copyright (C) 2008-2010 fjqlw.com, Qingliu county,Fujian Provinc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