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解放后,新生人民政权即着手选调干部,建立各类工作机构。1950年,全县干部275人(未含中小学教师,下同),其中党群系统52人,政府机关71人,乡镇(区)32人,政法、财贸等单位120人。中共永安地委派南下干部21人,部队转业干部42人,担任清流县、区政府各部门的领导,另外,又从省人民革命大学和省警官学校分配毕业生20多人,吸收本县青年知识分子36人,录用旧政权人员20多人充实干部队伍。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省委工作队14人留县工作。此后,各时期涌现出来的优秀工人、农民、知识青年积极分子也不断被吸收到干部队伍中来。1953年,分配到本县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13人。当年,党政机关行政人员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仅3人,高中文化20人,初中文化72人,小学程度51人,文盲5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占总数的85%,大专文化程度的占1.9%,其中2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占50%。1956年,全县干部达733人,超编213人,主要是财贸、农林水及乡镇(区)干部增加较快。
1958年,实行撤区并乡,吸收农村高级社社长、党支部书记、生产队长及贫下中农61人为干部,当年分配大中专毕业生35人。同年春季,行政机构调整,动员部分干部上山下乡充实基层。秋季后,被精简的机构逐步恢复,人员又继续增加,达1045人,其中党政机关占16.4%,农林水占13%,财贸占28%,乡镇占17.8%,其它占25%。
1961~1963年,为加强农业第一线,克服国家暂时经济困难,进行精简整编,全县实有干部1098人,其中大专文化程度的67人,占干部总人数的7%;高中文化的278人,占25%,初中以下的753人,占68%。干部队伍的平均年龄构成逐渐增大,年龄在25岁以下的干部只占10.6%,比1953年下降39.4个百分点。1963~1965年,分配大中专毕业生114人,并吸收工厂的优秀工人66人、农村社员40人为干部;省下放干部37人也转入本县工作,全县干部达1232人。其中,党群政法系统占15.7%,农林水系统占18.3%,财贸系统占34.5%,乡镇占11.4%。
“文化大革命”期间,干部吸收录用有较大随意性,而大中专院校停课,师生下放劳动,毕业生分配极少。1973年,全县干部中有大专学历的占14%,初中以下的占45%,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13%,25岁以下的占7%。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视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清流县干部结构有很大变化,由大中专院校分配的毕业生逐年增加。1977~1979年,分配至本县的大专以上毕业生19人,中专生73人,军队转业干部15人。1980年,分配大专以上毕业生34人、中专生89人,大部分充实基层第一线。1983年,全县干部中大专文化的占11.5%、初中文化的占35%、46岁以上的占29%、25岁以下的占19%。当年,执行省人事局下达从社会上吸收录用的干部应具备高中文化程度的规定,并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改变干部队伍文化偏低、年龄偏大的状况。1988年,全县2804名干部中,具有大专文化的占19%,中专文化的44%,高中文化的17%,初中文化的20%,与1953年对比,初中文化人员比率减少65个百分点,大专程度提高17个百分点;年龄结构上,全县46岁以上的干部占总数的21%,25岁以下的占23%。1990年,全县干部1089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6人,占干部总数的20.7%,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24人,占干部总数的20.6%。
表21—2 |
1980~1990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表 |
|
年份 |
合计 |
其中 |
中专 |
大专及其以上 |
1980 |
86 |
63 |
23 |
1981 |
94 |
65 |
29 |
1982 |
72 |
52 |
20 |
1983 |
55 |
42 |
13 |
1984 |
35 |
22 |
13 |
1985 |
30 |
28 |
2 |
1986 |
79 |
73 |
6 |
1987 |
50 |
44 |
6 |
1988 |
86 |
69 |
17 (其中计划内自费生3人) |
1989 |
96 |
72 |
24 (其中计划内自费大专6人) |
1990 |
96 |
67 |
29(自费大专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