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境内群山连绵,交通不便,历史上未有大的战事。但在漫长的封建专制统治下,社会矛盾尖锐,人民不堪压迫,不断奋起反抗,先后爆发多起农民起义:元初,火星女将军率众起义,直捣将乐,战死沙场。明正统年间,震撼八闽大地的邓茂七农民起义军进逼清流时,当地农民纷起响应,遭到地主武装的残酷镇压。清康熙二十年(1681),罗村里梦溪村民反对清王朝苛税,结队围城,震惊知府,迫使统治者妥协。
民国初期,军阀混战,给清流人民带来深重灾难。民国15年(1926)10月,北伐军攻克清流,穷苦农民有的投身革命军,有的配合北伐军作战。民国19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人民政权,打击地方豪绅,农民分得田地、粮食。在艰难的革命战争年代,全县有数千名优秀青年踊跃参军,投身革命,200多名英雄儿女为革命事业献出了生命。在国民党清乡、“围剿”中,全县被烧毁房屋600余间。红军长征以后,地主、土匪武装卷土重来,他们烧杀抢掠,人民苦不堪言。民国27年,赖坊乡南山村爆发的“反征兵反捐税”的农民暴动,历时3个月,给反动政权以沉重的打击。
解放后,清流人民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县内军事工作主要转移到征兵和民兵训练上来。在组织民兵剿匪肃特、护桥护路、护林护线、清剿反动军事组织、抗灾抢险、配合公安机关清查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及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县军事部门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一章 武 装
第一节 军事机构
一、民国以前军事机构
宋元时期,清流设县尉厅、县尉司等军事机构,掌管地方武装。明洪武元年(1368),废除县尉司,改设巡检司。明正统六年(1441),知县康勉以县东梦溪里铁石矶头地势险阻,草寇出没频仍为由,奏请设巡检1员,派弓兵40人,巡逻捕盗。清代沿袭明制设巡检司,至民国初年裁撤。
清雍正十年(1732),清流设游击署一部,领兵7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