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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地方武装
        2011-06-09 15:13:00        字体显示:

  一、民国以前地方武装

  宋代,招募乡民为乡兵,以应防务之急。明初,成立民兵万户府,“有事用以征战,事平复还为民”。自明正统“土木之变”后,各地均招募民丁,就地操练,遇警调用,清流原设民兵308人,后因承平日久,奉令裁减为125人。

  清顺治初年,废除民兵形式改设防兵,时全县有防兵110人。县城东西南北四门俱派兵防守,另在西面与宁化分界的金钱隘,北面与归化(明溪)分界的五通凹,东面与安砂分界的大岭顶等要隘处,派兵扼守,如发现敌情白天则燃烽火,夜间则鸣锣传递警报。咸丰年间,曾招募义勇,以防御太平天国的农民起义军攻城。

  二、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一)国民党地方武装

  巡防队警备队 民国初,撤游击把总署,招募民兵设立义勇队,后改为巡防队,武器增加新式毛瑟枪。民国9年(1920),设立县团防局,下设警备队,有人枪60余,装备湖北造五响三八式快枪。

  民团 民国10年,县城区成立保甲总局,各里设民团。民国20年,县长柳和良招募民壮成立县保安团。民国21年,县长江白良以保卫团为基础联合北里民团成立县民团,黄乃升任团长。民国22年,嵩口王瑞宗、嵩溪林世球分别成立乡民团,各有人枪百余。

  保安大队 民国23年冬,改民众保卫团为县保安大队,县长兼大队长,下设3个中队,计人枪200余,一中队留守县城,二、三中队分驻5区。

  保安中队 民国24年冬,奉令缩编县保安大队为保安中队,辖2个分队,设中队长1人、分队长2人、特务长1人,计官兵68名、枪66支。一分队驻县城,二分队驻四、五区。

  县壮丁总队部 民国24年,成立县壮丁总队部,黄乃升任总队长,马图、林世球、罗斌、温锦童为总队副,有人枪200余。

  保安独立中队 民国26年,县保安中队改为保安独立中队,有官兵66名,步枪60支,负责地方保安防范工作。

  国民抗敌自卫团 民国26年,成立县国民抗敌自卫团,县长兼团长。分设第一区警备联防队,下窠、拔里联防队,第二、三区壮丁常备队,有队兵326名,步枪114支。

  义勇壮丁常备队 民国28年,国民政府组编义勇壮丁常备队,有队员123人,进行军事训练,以便增补战时现役兵员和担负地方防卫。民国30年9月,奉令成立县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驻闽陆军司令部委派专职中校副团长、尉官军事督练教官、政治指导员、妇女指导员等,组训全县预备役国民兵,协助征集现役新兵和应急地方防卫。兵团将18~45岁队员分甲、乙两组,分期分批训练全县国民兵。当年,全县壮丁10889名,参加各级国民兵队组织训练人数1140人。民国35年,全县壮丁8818名,参加各级国民兵队组织训练人数3948名。民国36年,全县国民兵编为8个预备队、8个乡镇队、70个保队、724个甲级班。民国37年6月,接国民政府国防部命令,因训练项目雷同于民众自卫队,停止国民兵训练。

  国民兵常备中队 民国28年,县保安独立中队改为国民兵常备中队,辖2个分队,设上尉中队长、分队长、分队副各1人,有官佐4人,队兵79名。民国29年改国民兵常备中队为保安中队。

  国民兵团自卫中队 民国30年,改保安中队为保安警察队。民国33年,改县保安警察队为国民兵团自卫中队。次年,改为国民自卫中队,设中队长1人、分队长2人,有官兵74名。队兵由地方预备役壮丁抽调服役,有轻机枪2挺、步枪81支。

  保安警察中队 民国36年,实施军警合并,改县国民自卫中队为保安警察中队,有官兵67名。同年10月,各乡镇警备班改为常备民众自卫班。

  民众自卫总队 民国36年,成立县民众自卫总队,县长兼总队长,警察局长兼副总队长。各乡镇均建立大队长,乡镇长兼大队长,县政府派员到各乡镇督导组训。按全县7乡1镇编成队,分设8个乡镇队、8个保队、8个预备队,共724人、马步枪345支。同年,奉令按原乡保队改编为大队,各乡镇长兼大队长,乡镇队副兼副大队长。其中城厢镇大队8个保队,有兵力382人,官佐19人;复兴乡大队9个保队,有兵力333人,官佐21人;梦溪乡大队11个保队,有兵力465人,官佐25人。

  民众自卫总团 民国38年春,县政府委任江雄生为军事科长,以“江坊自卫队”为基础,改编县自卫中队为民众自卫总团,县长陈人杰兼总团长,江雄生为副总团长,计有人枪200余。同年冬,陈人杰、江雄生以江坊为基地,成立“清流县流亡政府”,纠集地主、恶霸、散匪等武装,改编“民众自卫总团”为“反共救国军纵队”,计有人枪300余,抗拒清流县的解放。1950年又改编为闽赣自由军三十六纵队,盘踞江坊,四处骚乱。直至1951年3月,江雄生被其贴身侍卫击毙,匪患始平。同时期,嵩溪薯坑地霸林世球纠集流亡散匪300余人,组成江雄生“反共救国军”所属大队,盘踞嵩溪、林畲,四出掳掠,抢劫百姓,枪杀解放军和工作人员。1951年以人民解放军二六一团为主力,全民动员,开展剿匪斗争,林世球潜入阳坊母舅家觅食,被民兵捉获,落入法网。大横溪曾仰暄(横溪保长),纠集地方流氓散匪百余人,组成江雄生匪部所属第三中队,配合江雄生,四出掳掠,破坏乡村新建立的人民政权,盘踞宁化安乐圩,公然收税,抢劫圩商,1951年被人民解放军四野四三二团擒获。

  罗、钟地主武装 民国38年,仁里乡罗国杰、钟福寿纠集散匪地主流氓1500余人,武器装备较先进,为国民党反共纵队司令唐宗所属股匪。1949~1950年,潜藏深山林海,时而分散,时而结伙,骚扰乡村,枪杀群众和解放军战士。1951年,驻县人民解放军二六一团在全民配合下,清剿匪帮,罗国杰、钟福寿落入法网。

  (二)人民武装

  民国20年春,在成立清流县工农革命委员会的同时,组建县游击大队,雷建辉任大队长。同年4月,以游击大队为基础建立近200人的清流县工农革命独立团,隶属宁清归军分区,曾德高任团长,刘耀球为政委,后为宁清归军分区所属部队。

  民国22年10月,随着清流红色区域的扩大,奉令组建县独立营,兵员200人,营长胡XX、杨光辉。民国23年2月,独立营扩编至300人。5月,泉上、清流、归化及其东区地域为闽赣军区第一作战分区,下辖清归泉游击队。清流在发展赤卫军、少先队基础上,组建工农革命模范营,曾德高为营长。同年10月间,县独立营编入闽赣军区所属独立第十七、十八团,转入游击战争。

  民国38年4月,王振邦等一批清流籍中共地下工作人员回到清流,发展进步力量,成立“十人读书会”。同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派往永安七分区的工作人员陈建辉、王振基等由大田回到清流,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宁化432团联系,得到部分枪支弹药后,以原清流游击队为基础,成立清流县人民武装工作队,开展迎接人民解放军接管清流的准备工作。

  三、解放后地方武装

  县大队 1950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九军八十七师二六一团调派13人组成武装班,随同省委委派的21人到达清流接管政权。随后,以武装班为骨干,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军区第七(永安)军分区清流县大队,下设两个县中队、五个区中队。为营级建制,大队长雷震东,政委卢素贫、朱卜璜。副政委孙桂生。该大队担负配合解放军主力部队参加剿匪肃特;保卫新生革命政权,消灭土匪武装的任务。

  独立营 1951年5月,根据福建军区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永安军分区清流县大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永安军分区独立第六营(即清流县独立营),下辖3个连5个区中队,营长汤其友,教导员朱卜璜。1952年6月,部队整编时撤销。

  独立连 1962年11月,奉令组建清流县独立连。1965年3月,因部队整编,编入新组建的省军区独立三团直属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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