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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志
第一节 清以前兵役制度
2011-06-09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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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清流实行世袭兵役制。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有军户316户,铺兵6户,校尉力士1户,在永得里设屯田一所,在林畲冈建粮仓收贮军粮。自明万历后,许多军户弃田逃散,县内的世袭兵役制逐渐消失。此后,实行招募役。清代基本沿袭明后期的募兵制,惟法则稍有不同。顺治初年,兵役分常备、后备两种。咸丰年间,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县内招募义勇110人操习为后备,以应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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