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清流县共召开七届民兵代表大会。
第一届民兵代表大会 于1962年12月6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139人,特邀代表12人,带队武装干部12人。大会主要议题:表彰先进,树立标兵,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贯彻毛主席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调动广大民兵和复退军人的革命积极性,响应中共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积极参加生产,团结广大群众,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提高革命警惕,加强战斗准备,保卫生产,巩固国防,保卫社会主义建设。
第二、第三届民兵代表大会 (资料缺)
第四届民兵代表大会 于1965年3月10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182人,特邀代表7人。大会主要议题:总结成绩,表彰先进,交流经验,更好地开展比、学、赶、帮活动。
第五届民兵代表大会 于1973年6月中旬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162人,特邀代表4人。大会中心议题: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民兵在“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中的带头作用,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加强民兵组织建设。
第六届民兵代表大会 于1975年2月2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285人,特邀代表11人。会议中心议题:总结交流民兵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贯彻落实毛主席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指示,加强民兵建设,加强战备,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发挥民兵在三大革命斗争中的突击作用,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 于1977年11月28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有正式代表450人,特邀代表6人。大会中心议题: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动员全县民兵积极投入“四学”的群众运动,进一步开展创造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活动,鼓足革命干劲,把民兵工作搞上去,为加速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