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师资培训方式主要采取选派教师到外地或县办师训班培训。民国24年(1935)暑期,抽调在职校长与教员50%集中在县培训;民国25年,派4名参加省办师资集训班培训两个月。民国26年,派10名教师到省教育厅在长汀举办的“义务教育短期师训班”培训4个月,又派3名中心小学校长前往长汀参加师资训练班学习。民国28年,有5名教师赴连城简易师范培训。是年全县中小学教师71名,经县省审核合格的仅占30%。
1956年,县教育部门组织学历未达标的40多位教师参加函授学习。1957年,参加各院校函授的教师达62人,参加自学小组的有40人。60年代,注重教师业务文化的提高。“文化大革命”期间,函授教育停止。1979年,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2期初中英语和1期初中物理化学师资培训班,培训期一年。共有71名教师参加培训。1983年,教师进修学校成立中师函授站,至1990年,先后招收在职函授班4届,学员119人,修业年满取得中师学历32人,取得单科结业证书22人。1985年,举办中师自学考试培训班,经省考核有41人合格,取得中师文凭。1986、1987、1990年三年,共举办小学教师语文、数学教材教法培训班8期,参加培训的达418人次,272人获得教材教法合格证书。1987~1990年,举办6期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培训班,参加培训的326人;举办3期幼儿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培训班,参加培训的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