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医院
民国27年(1938),省政府拨款1.1.87万元兴建清流卫生院,院址在城关三民路“惜阴学舍”旧址(今粮食局附近),院长余瑞元。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院长、医师、稽查员、护士、助产士、药剂员、会计员、事务员、雇员各1人。同时,在嵩溪设立分院诊所,有工作人员2人。民国30年,县卫生院有西医师3人、护士5人、助产士1人、中医5人。由于时局动荡,至解放前夕,县卫生院仅剩3人。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接管卫生院,改称县人民政府卫生院。1954年,分设门诊与住院部,门诊设内科、外科和妇儿科;住院部为综合病区,实行12小时值班制;医技科室只设检验室,全院有工作人员26人。1956年增设中药房。1957年2月定名为县医院,有工作人员28人。1958年建立X光室。清流、宁化两县合并期间,县医院改称清宁县第二医院。1967年更名为县工农兵医院,有工作人员7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7人。1969年3月,县防疫站并入,组成人民卫生防治院,有工作人员134人。同年12月,福州协和医院104人下放清流,其中有省内外知名专家李温仁、李国芳、胡锡衷等,同时还带来供100张床位使用的医疗器械设备。当时防治院迁往坪背,有工作人员238人。1971年底,防治院分出防疫机构和人员,改称县中心医院,有工作人员157人,1976年,又改为县医院,有工作人员137人。此后,福州协和医院下放人员陆续抽调回福州。1979年,县医院有工作人员115人,其中技术人员85人。1990年,县医院门诊部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药剂科、中医科、口腔科、五官科、放射科、检查科,有病床120张,工作人员16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24人。医院占地面积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80平方米。
二、防疫站
1953年,县卫生院设防疫股,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1957年8月,成立县防疫站,有工作人员5名。1963年,县防疫站设卫生、防疫、妇幼、宣传、检验和办公室等6个科室,有工作人员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卫生防疫事业受影响,防疫力量削弱,1969年,与县医院合并,设防治组。1971年防疫站与县医院分设,有工作人员1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人。1982年,防疫站设立“冷链”办公室,有专职人员2名,防疫能力得到加强。1990年,县防疫站设防疫、地慢、食品、卫生、检验、宣传、行政等科室,有工作人员36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人。占地2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1218平方米。
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1952年,在原防疫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简称爱委会)。初有环境卫生员1人。1958年初,爱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办事员均由卫生科人员兼职。1984年5月,爱委会、卫生科合署办公。1984年2月,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合署办公。1990年,有工作人员2人。
四、妇幼保健所
1953年6月,在嵩溪建立妇幼保健站,有工作人员2人。1955年2月,并入嵩溪中心保健站。1956年县防疫站设妇幼组,有工作人员1人。1984年10月,成立妇女保健所,有人员14人。1990年,妇幼保健所设儿保、妇保两个科室,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儿保医师1人,妇幼保健医师4人,妇幼保健医士、助产士各1人。
五、医药公司
1954年10月,县供销社经营中西药,设立国药批发门市部。1957年,成立县药材公司,下设1个门市部和1个批发部,县供销社经营的中西药品全部移交给该公司。1958年8月,县药材公司更名为县医药公司。1984年,城关增设两个零售门市部。1989年,县医药公司被省政府授予先进企业称号。1990年,有医药工作人员39人,其中主管药师2人,药师2人,药士13人。
六、中医院
1989年11月,在城关卫生院设县中医院,一套人马两块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