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 食
清流人民每日三餐,以大米为主食。早晨用大甑笊饭蒸成干饭供全天食用。在干旱缺粮的北里各乡,番薯成为村民的主食,长年用地瓜丝,加少量大米做饭。并以每早笊饭米汤作菜汤(俗称饭汤)。立夏至立秋间,午餐多吃冷饭泡茶,有的家庭晚餐煮粥或擂米茶补充。在地瓜收成季节,也有午餐烤蒸番薯当饭食的。面粉之类的复制品,多为外来商品,本县没有加工。本县只有用大米加工成的粉干,还有用地产的粳稻或糯米作粿作糍,供年时节日食用,或招待客人。乡村农家每户都有菜园,以供长年蔬菜的食用,竹笋和野生菇类,田间的泥鳅、鳝、虾、螺,溪涧的鱼、蛙都是农家食用的菜肴。由于季节的关系,蔬菜多有腌制,或是晒干储藏,以备食用。
饮料,城区饮茶较普遍,每早泡大锡壶茶用木桶棉絮捂紧保温,供全日饮用。农村还有饮酒的,嵩溪、嵩口、赖坊等乡村普遍以酒当茶,各家各户常备甜水酒代茶饮用,既可解渴,又有营养。
解放后,农村主食结构逐步改变,均以大米饭为日常主食。面、粉干、糍、粿不仅节日、平常也多有食用。煮饭方法仍沿袭传统的烹煮方法,略作改进。城镇居民、干部家庭,早晨多吃粥,午晚均为焖饭。副食品除蔬菜外,猪肉上升为主菜,鸡、鸭、蛋、鱼肉和贝类大量增加。饮料,除茶、糯米酒外,增加白酒、啤酒、汽水和“可乐”等,人民的饮食习惯,随着外地人员在清流的增多而逐步改变。过去从未上市的虾油、味精也已成为每个家庭必备的调味品。
二、筵 宴
喜庆宴席城乡有别。凡婚嫁、喜庆、满月、过周、建房、上梁、迁新居等喜庆均办筵席。城区喜庆普通筵宴为八碗四盘。一般以肉皮开箸,富庶之家以海参为先。通常有肉皮、目鱼、蛏干、粉条、猪肉、鸡、鸭、灌卵等八碗,另加四炒盘。婚嫁筵席另加米饭和蛋花酸汤。满月、过周、寿庆筵席后加寿面(面条)。上等宴席为宴请亲翁或官员,菜有十六碗十六盘,十六盘分别为甜食瓜菜八盘,猪肝、肾、心、肉片、目鱼、鱿鱼、山珍八盘。农村喜庆筵席分正席与次席。正席以目鱼、猪牛肉、鸡鸭为主,配以山珍称为“出汤”,规洛不一,有十二碗或十八碗的。次席以猪牛肉或蕨粉圆、粉条、烊豆腐、米粉为主。个别乡村还有用田螺、田鸡为八碗或十二碗,加以油豆腐炒盘就米饭凑饱。
婚嫁筵席按亲戚辈份安排座席,有席上尊敬至亲的“飞鸡”习俗,即由厨师将一鸡染红,铺以炒肉丝,由帮厨捧至席间将鸡头指向受敬者,受敬者必需放红包(称赏厨礼)于飞鸡上。一双“飞鸡”可敬百席至亲,名曰敬至亲,实为厨师帮工借东家之物索取赏钱。
解放后,城乡烹调风味与菜谱逐渐变化,形成具有福州甜酸口味和闽南酸辣味俱兼的新菜谱,原八碗四盘改为四冷盘,十六碗十炒盘。上菜程序也有固定,冷盘鸡、肉……甜汤。农村则多以肉为主,要有大肉就饭。
丧宴 丧事酒席城乡习俗雷同。以白豆腐、猪肉、蔬菜就米饭。富有人家或较有声望老人的丧事规格稍高,以白豆腐、猪肉、鸡、鸭、粉条等六至八碗,四荤四素加米饭。开席吃白豆腐为致哀之意。饭食不论亲排座,八人就食,食毕离席。出殡属白事,亲朋送白包,称烛礼。入土竖碑称好事,亲朋送红包。
三、服 饰
衣着 衣着朴实大方是清流服饰的特点。乡民多穿素色,尤以蓝、黑、白为最,保持中原纯朴的民风。清初,男女普遍以江西蓝、黑两色土布为衣料,富有人家有四季不同的穿戴,布料质地有福布、广布和各色绸缎,男性礼服为长衫马褂,日常穿宽大襟长衫。普通百姓穿的“大襟衫”无衣领,衣宽袖长。女子服饰为大襟短领,襟沿袖口缀花边,衣宽且长,遮过臀部。男女均穿大裆裤,女裤裤管口则镶以花边。
民国时期,男女统穿汉装。男衣对襟有领、布扣,正面有二大一小口袋。女子衣裤除有花边外,上衣大襟腰围稍紧,长以遮臀为限。男女均为大裆裤。民国中期,男女衣更型为腰围稍紧,衣长不过肘。男女裤均仿西装裤式,裤头串带子,裤管宽不超过八寸。学生穿灰黑两色短领三个口袋学生装,西装裤。女生穿蓝色有领大襟上衣,黑色短裙,冬穿黑色或蓝色吊带裤。中山装为普通公务员常服。
长校女装款式独特,衣宽且长,衣襟襟沿和袖均镶花边,衣领用色布缀边;衣袖转三层用作衣袋,穿大裆裤,裤管扎花边。小腿下截为缠镶边色布的“水裤”。脚著尖翘绣花鞋,腰系银链,手腕戴竹节花纹银镯。解放后,随着时代变迁,此独特款式女装,至80年代仅有年六旬以上妇女穿着。
解放初期,男女服式由中山装转向单一列宁装,布色为蓝、灰、黑、白单色。60年代初,模仿解放军军官服饰。“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女青年,尤其是中学生,时兴草绿色解放军服,腰扎皮带。80年代,男女时装款式多样,颜色鲜艳,布料优质,港台和外来成衣大量上市,款式不断变化,西服日趋流行,而且戒指等首饰普及民间。
发式 清代,儿童留桃形或角发,男16岁起留长辫,女12岁首扎辫子至16岁梳髻。髻形有四堡船型、头尾微翘成船状,以红头绳扎髻心,横插两根银钗或金钗,外网黑丝线髻罩,底托银髻托,髻上端插两根长约七八寸带链坠的掌扇状银钗。城关及北部、中部农村为椭圆银锭髻,头尾微翅如银锭,黑丝绳扎髻心,外加黑丝线髻罩,上下左右分别插两根银钗或金钗。赖坊、灵地、李家、邓家等乡同于银锭髻,外型异于城关等地,其髻型狭长头尾翘起,尾端底部发卷为半月形,以红丝绳扎髻心,横插两银钗或金钗。
民国初,发型渐异,男去长辫剃光头,部分中青年留平装发,部分老人留后脑勺短发,部分青年妇女剪掉髻子。民国30年后,妇女普遍留短发,城关部分中老年妇女梳圆髻,农村老年妇女仍保持各乡俗髻型。
解放初至70年代,女子普遍留短发,老年妇女多梳圆髻。80年代,男青年发型兴留大包头或小包头。女青年留运动头,部分为波浪式烫发。女童普遍童装短发。
佩戴 清代,男性老人常戴襟前银质或金质玉坠牙束(由牙签耳勺组合),中年喜戴玉镯,青年喜戴金戒指。女性喜戴或金或银耳环、手镯。儿童6岁穿耳戴环戴手镯,富家多为金质手镯,妇女佩戴手镯以银质为多。少妇戴桂花镯,中年妇女戴纽索镯,老年妇女还佩戴桂牙束,女童戴玛瑙。少数男孩以其出生“破日”或“命带克星”等忌讳,戴手镯、脚镯、项圈、天宫锁、耳环,直至当新郎时才卸下。解放后,这些佩戴基本消失。80年代,恢复男女戴金戒指,女穿耳环或银镯。少数男孩因忌讳而佩戴饰物的也不多见。
鞋帽 清代,男穿双鼻或单鼻布鞋,儿童穿虎头或狮头鞋。雨天,少数男性穿底钉的牛皮鞋,多数以布鞋钉木屐。女童12岁缠足,小足鞋前尖后圆,鞋面绣花,老年妇女绣石榴花。青年妇女绣桃花,中年妇女绣梅花。男女均穿白棉布袜。清末,始穿机织棉纱袜。
民国初年,鞋履更新,妇女始放足。男女喜穿自制平底布鞋。民国30年,部分男女有胶底布面鞋、球鞋。夏天,无论男女盛行拖木屐。
解放初期,平底布鞋仍很普遍。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男女穿解放军胶鞋,暑天仍喜拖木屐。80年代,男女皮革鞋类普及,款式新颖,男式皮鞋由平跟圆头进入高跟尖头,女式皮鞋由半高跟进入全高跟。盛暑,男女穿塑料凉鞋、拖鞋;冬季穿皮统靴、橡胶旅游鞋;中老年人则穿胶底呢面保暖鞋或棉统靴。
清代,乡绅、文人戴黑色缎帽,老年妇女戴乌缎翡翠或珍珠包头,发髻两侧插石榴花束,儿童戴虎头或狮头披肩帽。
民国初,男性始戴棉线帽,部分乡绅或公务员戴礼帽或荷兰帽(民间称锅头帽);男学生戴灰色或黑色的学生帽,抗日时期改为国民党军官帽式。
解放初期,普遍戴黑色或深蓝色有帽沿呢帽。“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女学生喜戴军帽。80年代,部分男女青年爱戴工人帽,老年人戴风雪绒帽,少数女青年时兴戴红色条纶线帽,老年妇女戴黑色缎包头帽。
解放前,城乡百姓遮阳蔽雨均戴斗笠,大雨天戴鸭姆笠,家家户户按人头具备。80年代,斗笠被各式时新尼龙伞和草帽或太阳帽所取代。
四、住 宅
清流城乡传统建房普遍为座北向南。部分山村因自然环境影响,喜择向东座西,以防潮避冷。城镇多为依街巷列向而建。房屋建筑以正厅为主体,一般是“四扇三直”。结构除全木、木土、砖木外,也有少数茅草房屋。其中以木结构平房为最普遍。室内以一井一厅四室居多,也有部分二井一厅和极少数的三井三厅。凡砖木结构住宅,墙均高过房顶丈余。这些建筑工艺精巧,雕梁画栋,窗陵为雕花图案,建筑规格普遍为非楼房结构而又超平房高度,实际高度与两层楼房相等。
建房需请“风水先生”择地择向定位,请日课先生或拜神问卜择日兴工,择时上梁。上梁时主衔木匠师傅登上屋架,一手执利斧,一手举雄鸡,口念咒语,呼龙喝采,向大厅撒茶叶米,房主及其儿孙跪地接应,谓之“接龙”。同时敲锣鸣炮,宰猪祭龙,大梁上披红挂彩,用红纸书写“万载兴隆”和“紫微星君到此”条幅贴在大梁。
解放初至70年代,民间新建住宅多为两层土木结构的一厅三室,厨房等生活用房配套另建。80年代,农村及城镇居民建筑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打破单一格式,趋向实用美观的新型结构。
五、文化娱乐
清流城乡人民历来喜爱下棋。儿童每每三五成群在村头路边席地划个棋盘,捡几个石子就很随便地下六仔棋、裤档棋或鸡母棋,而后,兴起象棋。80年代,又兴起围棋、桥牌。北里、村里、堡里各乡村中青年历来喜爱习武练拳、舞狮。每年春节至元宵期间,爱好武术的中青年分别组织青狮队或黄狮队,走乡过村,舞拳弄棍。唱山歌也是清流农村主要的娱乐,上山下地、出门行商,常以山歌对唱,唱得动情喜悦,如痴如醉。城乡庙会,则唱湖南戏曲(即湘剧),每月朔望之夜戏友还集会开锣清唱戏曲。
余朋乡东坑村,中青年男子每年初一集会村头比赛拔萝藤(即拔河,以山藤代绳),老年人在两旁助兴。解放后曾中断,80年代又复起。县城八月中秋、嵩溪九月重阳、长校元宵分别举行村、坊舞龙灯、户户出花灯的全民性舞龙灯游花灯活动。解放后中断,80年代恢复,形成新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