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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2011-06-15 09:58:00        字体显示:

补遗

  新编《清流县志》断限于1990年,是解放后在中共清流县委领导下,由清流县人民政府主持编修的第一部社会主义新县志。

  地方志编修是一项浩繁的文化工程,时间跨度长,包含范围广,涉及全县各项事业,资料缺乏,难度大。从完成志书初稿的编写至付印,间隔四年有余。这期间,举国上下继续深入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正在建立,各方面都发生很大变化,但由于时间下限既定,不能完整记述。为充分体现改革开放后重大成就,并照顾某些事物的完整性,为下届修志打好基础,清流县志编委会决定,采取“补遗”的办法,补述1991~1993年清流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概况。

  一、经济建设

  1991~1993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确立并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发展”的指导思想,实施“立足资源,外引内联,优化环境,加速发展”的战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经济迅速发展。至1992年已经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在1980年基础上翻两番的目标。1993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5.50亿元,比1990年增长73.4%,年递增20.1%,工农业总产值13.1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10.01亿元,比1990年增长1.67倍,年递增38.7%,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由1990年前的3个增至12个,实现利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3个增至10个。由于对产业结构进行适合实际的调整,经济结构趋向合理,全县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的比重由1990年的61.2%上升至76.4%,轻工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由1990年的18.6%上升到19.1%。第一、二、三产业比例由1990年的50∶35∶15调整为38∶48∶14。农业与多种经营产值的比例由1990年的41∶59调整为42∶58,初步形成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以农促工、以工带农,良性循环、互相促进的发展格局。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县财政收入由1990年的1900万元上升到1993年的3470.29万元,增长82.65%,年递增22.2%。三年上交中央库、省库累计达1436.1万元,比前一个3年累计增长52.7%。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相应增强,全县乡镇办工业产值和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分别由1990年的1.13亿元和1.23亿元,增至1993年的2.6亿元和5.52亿元,分别增长1.3倍和3.5倍。1993年乡财收入比1990年增长31%,村平均集体经济纯收入由1990年的4.5万元增至1993年的9.2万元,村财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由1990年的24个增至40个,有4个村实现村财收入30万元以上。大路口、□埔、卢水、芹溪村跨入省级“明星村”行列。

  农业 为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巩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断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大力发展畜牧水产等副食品和“菜篮子”工程,增加食物总量,粮食生产连续三年丰收,1993年粮食产量达8.5万吨,农业总产值达3.09亿元,比1990年增长29.6%。肉类总量达10803吨,生猪出栏11万头,比上年增长6.03%。家禽出栏110.9万只。烤烟产量5333吨,比上年增加1184吨。新开垦果园2万亩,完成种植面积15028亩,水果产量4853吨、比上年增加3059吨。新增池塘养鱼1250亩,新增稻田养鱼1520亩,全县水产品产量达2011吨,比上年增加583吨。

  水利电力建设 水电部门确立“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龙头,以加快万亩旱片水利开发为重点,巩固扩大水利工程效益,建立旱涝保收农田”的指导思想,按照“县有重点、乡有战区、村有工程,户有投工”的总体要求,制定年度水利建设计划。1991~1993年,全县累计完成土石方284.3万立方米,投入384.1万工日,全县劳力人均36.2个工日,投入资金2855.7万元。1992年李家乡马家山12户农民以股份合作制形式兴建一处倒虹吸管,当年施工当年见效,投入产出比达1∶6,在全县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3年建成小(一)水库1座,小(二)水库4座,完成小(二)以上水库除险加固9座,修复历年和当年水毁水利工程875处,完成小(一)以上水库灌区配套4座,千亩引水工程4处。兴建人饮工程18处,解决2万多人的饮水问题。建成水电站4座,新增装机1005千瓦,架设35万伏输电线路20.4公里,10万伏线路58公里,0.4万伏线路37公里,解决10个无电自然村1245人的生产和生活用电。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4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02万亩,水利工程实施有效灌溉面积达14.3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7%。1990年起,连续3年获省“闽水杯”竞赛特等奖。1991年,获全国水利建设先进县称号。1993年,通过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验收。

  林业 为发展林业经济,建立县、乡、村三级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清流县成功地推广马尾松营养袋育苗、马尾松幼林抚育施肥测定,柑桔果树技术管理。杉木种子园和马尾松母树林建设,进行秃杉、光皮树、冬桃引种试验。1991~1993年,人工造林更新21.74万亩,其中世界银行项目造林4.74万亩,造林质量经林业部、省林业厅验收,面积核实率和往年造林保存率、成活率、年抽高合格率都达100%标准,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完成幼林抚育4.06万亩,封山育林21.5万亩,新建竹林基地0.52万亩,完成全县毛竹普查,建成杉木种子园180亩,培育马尾松、火炬松、桉树等良种壮苗营养袋910余万袋,全县投入绿化植树义务工210万工日,种植各种花木、果树116.77万株。为强化以法治林,防止乱砍滥伐,全县增设林业公安派出所3个,开展路巡路查活动,受理各类林业案件287起,收缴木材350立方米,处罚金额13万元,挽回林业经济损失20万元。调处乡村山林纠纷8起。有效地保护了资源,维护林区建设的正常秩序。为适应企业走向市场的需要,累计完成木材生产37.16万立方米,完成森工工业总产值17.65亿元,林业发展已呈现良性循环。

  乡镇企业 三年来,清流县乡镇企业得到长足发展,1992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开展“一企一新”活动。1993年又制定《关于扶持嵩口、嵩溪、东华三个重点乡镇优先发展若干规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重点乡镇挂钩,并亲自带队到香港、莆田、泉州、厦门等地招商引资,解决乡镇企业的资金、技术,直至产品的销售等一系列问题。1993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11.24亿元,比1990年增长2.2倍。其中乡镇工业产值达8.1亿元,比1990年增长2.4倍。乡村工业总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90年的62.3%,上升到1993年81.l%。三年累计实现利税l.14亿元。上交乡村两级1200万元,成为全县经济的重要支柱。乡镇企业从业人数达2.55万人,农村人均从乡村企业收入由1990年的126元上升到1993年的250元。合资企业温郊乡富晖木制品有限公司严格管理,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1立方米杂木所创产值最高可达5000元,利税1000元。嵩口镇成为亿元镇,乡镇企业产值位居全市十大乡镇之列。

  工业 抓住机遇加速发展,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改善经营管理,调整产品结构,面向市场,工业重点放在转换企业的机制上。1991~1993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18亿元,其中生产性建设和技改投资2.18亿元,比上一个3年分别累计增长3.6倍和3.4倍,新上技改项目426项,开发新产品30余个,其中乡镇重点项目359项,县重点项目67项,建成投产366项。矿泉水、精制茶油、山梨醇、甲醇、高级竹席、根雕、石雕、挂毯、湘绣、彩陶工艺品、防盗门、防盗锁、旅游鞋、折叠式汽枪、萜烯树脂、松香烃等一批新产品的开发,成功投放市场,标志着全县以矿产品、林产品、化工产品和食品饮料四大龙头产品系列的开发初成体系。至1993年,全县三资企业达21家(3年新办18家)。企业总投资1056.7万余元,合同利用外资430.6万余元,实际到资237.6万余元,合作范围向更加广泛的领域拓展,林畲桦信茶果开发公司是全市第一家台商独资农业综合开发企业。横向联合取得突破,办成县外内联企业134家,其中县属9家,乡镇企业125家,总投资6494万元。引进资金3920万元,并率先成立三明市第一家县级旅港联谊会,联谊会兴办两个经济实体。本县与厦门湖里区结为经济发展友好县区。各企业围绕经营机制的转换,全县办成规范化股份制企业3家,建立工业种子队4家。1993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0.01亿元,比1990年增长1.67倍。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实现税金2336.2万元,利润4041.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74%、103.91%。

  财贸金融 1991年针对商业经销滑坡,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由县财委牵头组织一支216人组成的扩销队伍,拓宽渠道,扩大销售,增添国合商业、物资流通领域的活力,1993年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18亿元,比1990年增长51.8%,年递增14.9%。至1993年,全县有个体企业3008户、从业人员4658人,拥有注册资金1427万元,经营额7762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6%、39.5%、80.8%和93.5%。城乡集贸市场产品成交量达20012吨,成交额6481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和11%,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2445万元,其中城乡储蓄余额达12639.6万元,金融、保险在经济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

  党的建设 针对新时期党建工作的特点,1993年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县委建设的实施细则》,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立足资源,外引内联,优化环境,加速发展”,“茶果、烤烟、食用菌、水面”四大开发,“小县大城关,小乡大集镇”的战略,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对党员进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1991~1993年,县乡党校培训党员1.3万人次,党员轮训率达95%以上。坚持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创先争优”,“为民办实事,为党争光辉”形成制度化。全县获省、市、县委表彰的党务工作者27人,优秀共产党员326人,先进党组织115个,党员在改革、开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县委领导班子注重自身建设,成为带领全县人民加快发展的核心领导。1991~1993年,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先后将220名青年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其中,县到省市挂职锻炼干部22人。通过县乡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同时向外输送领导干部21人。发展党员798人,其中发展农民党员330人,农村党员队伍后继乏人的状况得到改变,并建立县级后备干部20名,科级300名,村级400名,录用干部135人,评选拔尖人才4名。

  县委还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分期分批整顿后进支部,开展抓“三分之一”活动,全县42个贫困村得到转化。1991~1993年党委由20个增至23个,党支部由320个增至333个,党小组由520个增至584个,培养树立大路口、桐坑、基头村等一批加强党建、村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大路口村的经验多次在省、市刊物和会议推广。县委还保持与党外人士的广泛联系,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各界人士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清流县各级领导班子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1991~1993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查处75件75人,监察立案查处38件38人。

  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第八次代表大会,于1993年12月18~20日召开,到会代表166名。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周昌仁代表中共清流县第七届委员会所作的《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改革和建设更快更好发展》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共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中国共产党清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4名。在县委八届一次全会上,选出常务委员周昌仁、刘振郁、陈有极、雷春华、陈烈章、巫福生、杨火旺、许天赠。县委书记周昌仁,副书记刘振郁、陈有极。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会上,选出书记许天赠,副书记张士勇、江仰维。

  精神文明建设 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始,文明片区建设的重点由城镇向农村辐射,开展“六联六建”(思想工作联做,共育“四有”新人;社会治安联防,共建安定环境;公益事业联办,共建服务设施;科学文化联教,共同提高素质;环境建设联建,共创优美环境;经济建设联抓,共图区域繁荣)的竞赛活动。至1993年,全县共建片区21个,军(警)民共建点50个,进而发展为片区办实体,发展第三产业,形成以“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户、公司加农户,携手奔小康”为主要内容的联户共建。全县有联户共建小组100个,遍及城区90%的街道、路巷和全县三分之一的村落达万户,有省、市、县级文明单位347个,城区有文明楼院21幢,公路沿线40个村,基本建成市县级文明村,并树立桐坑、长校、嵩口等50个移风易俗示范村。继大路口、□埔村获省级明星村称号后,卢水、芹溪1993年又获省级明星村称号。

  注重为民办实事 县委、县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纳入工作的重要内容。1991~1993年,投入资金3800万元,为民办实事46件,仅在城关地区就为民办实事19件,其中房屋总建筑面积达31797平方米,主要有:1、清流一中科学楼。投资173万元,基建面积3600平方米,内设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实验室,仪器储藏室、语音室、电脑室、电教室以及阶梯教室计38间。2、医院病房大楼。投资160万元,建筑面积4340平方米,设有病床150张。3、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中心。总投资120万元,占地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00平方米,内设乒乓球室、台球室、象棋室、麻将室、扑克室、会议室、阅览室、值班室、健身室、舞厅、服务部,共33间,还有门球场2个,羽毛球场1个。4、青少年宫,总投资115万元,占地面积5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17平方米,内设歌舞厅、放映厅、教室、活动室、排练厅、旱冰场、电脑室、物理室、化学室、生物标本室、琴室等,为集教育与娱乐为一体多功能建筑体系。5、商贸中心大楼,投资160万元,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营业面积1400平方米,办公住房面积1600平方米,大楼主体共5层。6、县委党校学员宿舍楼。投资73万元,建筑面积2159平方米,有宿舍60间,床位120张,1个大会议室、3个讨论室和教室。7、北门吊桥改造。原城关北门吊桥铁索较细,且桥面木板腐烂,影响行人安全,改建以后,吊桥长110米,宽3米,投资7万元,粗铁索桥面改为水泥板,行人安全,群众满意。8、城南水泥路铺设。该路全长640米,宽7米,投资17万元,由泥砂路面改为水泥路。9、城区有线电视。1992年4月建,当年12月试播,投资39.86万元,基本覆盖城区,可播出8套节目。10、县政府宿舍楼。为7层建筑,占地27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有住房24套,投资49万元。11、县机关综合办公楼。为7层综合性办公大楼,投资520万元,占地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设有103间办公室。12、清流宾馆。投资700万元,占地1020平方米,建设面积3753平方米,设有共享大厅、咖啡厅、58间标准房、113个床位。13、广播电视大楼,投资70万元,占地216平方米,建筑面积1440平方米。14、城关变电站。该项目包括嵩口坪至清流35KV输电线路和城关变电站,需投资217万元,分期进行。15、程控电话:设备容量5000门,投资1200万元,电话已投入使用,50%乡镇基本实现电话直拨,私人电话由1990年的278门增至1993年的1410门,形成连接世界各地的现代化通讯网络。为改善投资环境,加快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小康工程建设 清流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1991~1993年,投资农业基本建设和各项支农资金达5248万元(含省市专项拨款),是全省资金投入较多的县份之一,此经验曾在全省农业会议上介绍。1992年,全县人均农业总产值和人均占有粮食在全省63个县中分别位居第3位和第11位。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茶果面积达8.3万亩,年产量5190吨,三年增长69.2%,平均年递增19.2%。烤烟由1.6万亩发展到6.4万亩,社会产量达10.67万担,列全市第2位。发展各类食用菌1800万袋,人均150袋。发展各类水面养殖6437亩,产量2011吨,分别比1990年增长49.2%和3.2倍。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力地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全县农业收入比1990年增长86.7%,有5878户农户达到小康标准。新村建设迈出步伐,全县15个乡镇所在地和70%的村建设规划不断调整完善,嵩溪、嵩口、长校的集镇建设形成规模。嵩溪在铺成1300米长过境主要街道水泥路面的同时,又向南北延伸1700米。由于小康工程建设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民收入普遍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0年的848元增至1993年的1349元,增长59.1%,有5个村人均增收在500元以上。全民职工人均年工资由1990年的2068元提高至2615元。随着收入的增加,消费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彩电、冰箱、洗衣机、电话大量进入城乡家庭。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乡新建职工宿舍9.3万平方米;农村新建住房31.4万平方米。1991~1993年安排就业2748人,组织劳务输出566人。

  社会治安治理 县委、县政府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城区治安巡逻队伍,各乡镇选配专抓综合治理的副职领导。1991~1993年,增加政法部门办案和专项建设资金145.5万元。同时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专项斗争,坚持“扫黄打丑”和清除社会丑恶现象。全县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交通基础设施 为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交通基础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对交通工程建设高度重视。1993年“双白”公路建成通车,铺设7公里的“建文线”水泥、柏油路面,结合城乡集镇建设,“洋万线”改造工程在城区、大路口、嵩溪、林畲等重点地段拉开序幕。大路口至嵩口路段已铺上柏油路面,嵩口至□埔扩路工程全线动工。1993年县乡公路好路率达76%,专养公路好路率达83.5%。

  城区建设 中共清流县委、县政府根据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小县大城关”的发展城区经济格局。随着西区、南区、刘家园等三大新区的建设开发,城区面积由1990年的2平方公里扩大到3.1平方公里。以单面街为重点的旧城改造,使“小巧玲珑”的半岛更富特色。城区和嵩溪、嵩口的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初步形成全县经济“金三角”的发展格局。城区工业占全县工业比重由1990年的20%,上升到27%。城区人口比上年增加4000人。城区沿街店面、摊点增至244间,各类商品交易场所增至3554平方米。同时对城区的主街道、桥梁、公厕、下水道进行配套建设,城区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

  三、人大、政协工作

  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1994年1月20~23日,召开清流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179人。大会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9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选举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周昌仁,副主任胡登良、李心祥、陈仕先、蒋文虎,委员12人;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振郁、副县长林少钦、黄恒标、高志銮、吴施增、卓秀清(女),选举县人民法院院长饶跃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河仁。

  为履行监督职能,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作出《关于在全县公民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依法治县的决议》,1991~1993年开展调查视察16次。对23个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检查。把对两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中重大事项的监督放在突出位置。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常委会先后听取有关贯彻企业法,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专题汇报6次,进行9次调查视察、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支持政府制定贯彻实施《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措施。1993年4月,针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关卡较多,乱收费现象严重,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协联合组织调查组分赴城关、嵩溪、赖坊、里田等地对7个行业57户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发展和负担情况进行调查,写出专题报告,提出3条建议,引起县委、县政府重视,从而对全县范围内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17种不合理收费,还召开县、乡领导干部会议,作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补充规定,促进全县个体私营企业有较大发展。对农业生产、公路交通、科技教育、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每年都进行会议审议或组织视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有的还作出决定、决议。

  为把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结合在一起,1991~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共任命政府组成人员73人次,免去18人次;任命审判人员20人次,免去6人次;任命检察人员9人次,免去9人次;任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4人次,免去5人次。

  县政协 1994年1月19~22日,召开政协清流县第五届委员会一次会议。大会听取、通过《县政协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审查和办理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政协清流县第五届委员会主席王火辉,副主席张文安、邱海璋、翁爱竹(女)、黄则井、廖春华。

  为履行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1991~1993年,政协清流县委员会邀请县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常委会,通报情况。围绕加快国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快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村工作,搞好林副产品深度加工,加强土地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并出席四套班子领导成员会议,参与本县重要问题的决策讨论,共商大计;推荐一些非党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特邀审计员、物价检查员、税务巡视员和廉政监督员,在法制、廉政建设中发挥协商监督作用。县政协常委会还组织委员围绕本县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1991~1993年,进行专题调查26次,提出专题报告和建议26件,同时改进视察调查和活动方式,鼓励委员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一事一议的议政献策活动。嵩口镇委员活动小组针对本镇居民饮用水紧张状况,积极寻找水源,提出建设引水工程建议,引起镇政府的重视。

  为开展海外联谊,政协清流县委员会广交朋友,牵线搭桥。1991~1993年,共协助接待台湾和海外来访的团组5个,零星来访计231人次,并注意发挥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引进台港等地区资金投入清流经济建设。政协主要领导人协助嵩溪镇引进港资折人民币30万元,投资港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为拓展文史工作的领域,政协清流县委员会积极开展文史资料的征集出版工作,1991~1993年共征集史料97篇25万字,编辑出版《狐狸洞探古》及以乡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第八、九辑《清流文史资料》。这些文史资料诱发一批台湾学者来清流寻根问祖。1991~1993年,台胞先后在梓材、铁石、东山村等地找到魏氏、吴氏、萧氏的祖先。1993年8月,台湾巫氏宗亲会由会长巫银其带领,第二次赴嵩溪拜谒始祖巫罗俊墓,增进海峡两岸的了解。

  四、社会事业

  教育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委、县政府从人才、领导力量和基础设施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全县通过教育六项督导省级复评,成为全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先进县。除每年财政按收入比例增加教育投资外,还采取多渠道集资办学办法,集资金额达823万元。1991~1993年累计,全县被大中专院校录取782人,直接为社会输送职业中学毕业生269人,高考万人上线率和新生录取率跨入全市先进行列。

  科技 在科技工作方面注重培养和扩大科技队伍,注重吸纳国内先进科研成果,基本形成三级科技网络。1991~1993年,取得17项科研新成果,推广实用技术40项。

  文化 文化事业紧紧围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指导思想,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活跃群众的文艺生活。1991~1993年,清流作者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作品达62篇,获省、全国文学征文奖励的有11人次,正在形成老、中、青结合的文艺创作队伍。充分反映清流文学创作已走出山区,走向全国。音乐、戏剧、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也卓有成效,并以老区为核心,创造老区歌舞节目,开展“颂老区兴长校”等征文活动,实施“芳草计划”。

  卫生、计划生育 全县城乡医疗条件有很大改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现国家级达标,医疗质量有较大提高,1991~1993年,抢救危重病人成功率达85%以上,均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也未发生重要传染病大流行,法定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2/10万。全县0~2岁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98%以上,四苗全程接种率达85%以上,相应传染病控制在部颁标准以内。地产食品卫生合格率达88.5%,全县消毒合格率达78.6%。连续十年未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扩大到113村,覆盖面达100%,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均控制在部颁标准以内。

  计划生育实施依法管理,1993年县政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县直机关计生工作的通知》,把计划生育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轨道,人口自然增长率在8.8‰以下,人口出生率在13‰以下。

  民政 为发挥民政工作对社会稳定的机制作用,清流县在试点基础上全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义务兵投保工作。至1993年,全县参加养老投保人数达350人,投保金额7.40万元。义务兵全部投保,人数64人,金额2.03万元,对4031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达25万元,优待军人家属352户,发放优待金21.2万元。同时组织抗灾救灾工作,1993年,全县三次连续遭受冰雹、龙卷风和暴雨袭击,灾害涉及14乡镇92村,受灾1.5万余户,受灾人口7万余人,民房、烤烟房倒塌163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78万元。灾情发生后,各级领导积极组织抗灾救灾,发动群众生产自救,投入救灾2万余人次,发放救灾款14.2万元,使灾民迅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社团管理逐步加强,1993年对全县社团实施年检,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督管理,大部分社团都能积极开展活动,开展社团有偿服务,经济收入2.8万余元,比上年增加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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