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5日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曹建华县长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及“十一五”期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同意报告提出的201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增长,调整结构,统筹协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在中共清流县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增强信心、凝聚合力、抢抓机遇、比学赶超,持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推动清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
《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决定批准《清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清流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了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县实际,体现了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清流县委的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切实把握机遇,敢于先行先试,勇于改革创新,坚持真抓实干,全力推动清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全面实现我县“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清流县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关于清流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清流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清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流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关于清流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大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清流县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财政预算。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文宁所作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县“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着力民生、依法履职的要求,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为实现清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庆国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清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动清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清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乐绍勇检察长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清流“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动清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