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人员素质,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实行公开岗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乡镇计生服务所卫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计生服务所卫技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的临床医学、计生医士、妇幼医士、西医士专业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职业中专,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的大中专毕业生也可报考,但聘用后二年内必须取得,否则给予解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至199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女性,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4月1日—5月10日。
2、报名地点:清流县人口计生局办公室(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598-5322475。
3、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彩照1寸2张。报名费按省有关规定每人80元。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内容范围
1、考试时间:6月28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内容:医学临床“三基”知识及计划生育实用技术知识(参考资料:《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第三版,《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培训教程)。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岗位1:1确定;体检项目与标准按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若体检不合格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并在相关媒体和政务公开栏公示。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
清流县人事局
清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