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10月,省检察院李彬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到清流县担任李家乡鲜水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李彬同志入驻鲜水村三年,牢记使命,真情奉献,为山村发展和村民脱贫致富尽心竭力,用实际行动诠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党性、忠诚和汗水抒写着壮丽的人生,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2010年6月,就在任期即将结束时,因积劳成疾,罹患慢性肾衰竭重症住院治疗。李彬同志的事迹在省内各级新闻媒体先后刊登报道后,清流县局广大党员干部个个争相传阅、收看,认真听取李彬先进事迹报告团报告,并展开学习座谈,纷纷被李彬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打动,深受鼓舞,表示一定要学习其宝贵品质和可贵精神,在自己的岗位上争创更大成绩,做出更大贡献。


10月1日,省委孙春兰书记在李彬同志先进事迹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李彬同志的事迹十分感人,他无私奉献、倾心尽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精神十分可贵。建议组织部、宣传部、省检察院深入了解其先进事迹并广泛宣传,对李彬同志的治疗问题组织上负责,请广洲、陈桦同志协调落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孙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向李彬同志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动力,10月5日至12日,清流县局机关各党支部再次召开学习李彬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会,要求党员干部要自觉以李彬同志为榜样,认真对照李彬事迹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存在的问题;要把学习李彬事迹与学习身边的先进人物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要把学习李彬活动落实到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提升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县局党委要求全局广大党员民警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李彬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李彬同志学习的热潮,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自觉把学习李彬同志的活动,融入到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168”基层党建工作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亮岗履职”、“百日攻坚”行动中,努力激发全局民警的工作热情,以实际行动为推动清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