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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下派清流驻村干部李彬当选2010福建年度人物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黄柳青   2011-02-11 08:41:00      字体:

  (记者张仁平) 福建省首次全领域、全角度的年度人物评选——“2010福建年度人物评选”活动,2月10日晚上举行颁奖典礼,福建省检察院干部李彬当选年度人物并荣获网络人气奖。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新社福建分社主办,旨在通过网络投票与评委投票结合的方式,评选八闽2010年度有影响、有贡献的人物。评选活动网络投票自2010年12月2日启动,评选结果于2011年1月21日揭晓。 

  李彬作为基层人物代表入围“2010福建年度人物评选”。2007年10月,李彬由福建省检察院选派到清流县李家乡鲜水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三年间,在李彬的带领下,该村由省级扶贫重点村变化、发展成为清流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福建省生态村”。辛勤的工作令他积劳成疾。2011年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委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李彬全国“模范检察官”和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新社福建分社给福建省检察院的信函中说,李彬的事迹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其敬业和奉献精神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是福建的光荣。在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中,李彬得票数均居前列,最终当选福建年度人物,并荣获网络人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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