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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两违”办依法拆除违章建筑100平方米
来源: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编辑:黄柳青   2016-04-20 17:32:00      字体:

  4月19日,龙津镇、国土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拆除龙津镇雷公铺村民沈在民的违章建筑。 

  据介绍,龙津镇雷公铺村民沈在民未按相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和房屋报建手续,私自搭建钢结构彩钢瓦建筑,属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行为。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拆除违章建筑面积达100余平方米。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两违”歪风,加强城区“两违”治理工作,县“两违”办始终把“两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确保对新增“两违”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现零容忍,零增长。”(清流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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