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决定3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明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宣传月活动。这是我省首部专门针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进行立法的政府规章,也是市政府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政府规章。
为在全县上下普遍开展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办法》深入人心,确保《办法》有效落实,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红色文化遗址、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的浓厚社会氛围,3月1日上午,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在清流县城关中学举行以“保护红色遗址、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为主题的红色文化进校园启动仪式,并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了“学习宣传《办法》、保护红色遗址、弘扬红色基因”签名活动。
启动仪式后,学校表示,将有计划地将红色文化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一是通过班会活动、升旗仪式、课程设置、主题征文、实践活动等载体,推动红色文化进课堂、进教室、进学生头脑;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红色文化遗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弘扬爱国爱乡精神的正能量,让红色文化教育扎根学校,成为学子们努力学习,奉献社会,将来报效国家的动力。
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和城区学校代表参加了启动仪式(邓云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