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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美文主题作品征稿启事
来源:清流县委宣传部     编辑:邹新根   2017-04-26 09:37:00      字体: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的浓厚氛围,让大众走进新清流,爱上新清流,让“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成为全县人民努力奋斗的共同理想。清流县委宣传部、清流县文联决定主办“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美文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清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清流县旅游局、清流县广播电视台、清流文学院

  活动指定网站:清流县新闻网、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大赛指定微信:福建微清流、清流新闻、清流网、清流人

  二、参赛对象

  社会各界文学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2017年5月1日——2017年10月1日

  四、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以“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为主题,内容健康,情感真挚,弘扬社会正能量,讴歌幸福新清流。可取材于清流的生态环境、旅游风光、民俗风情、社会建设、百姓生活等各个方面,以全面反映“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蓬勃兴旺、发展前进的崭新风貌。

  五、征稿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可以是小说、散文、游记、诗歌、故事、小品等,体裁不限。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符合“幸福新清流”这一主题,内容取材清流,讴歌清流。

  (2)新诗30行左右,古体诗词按照格律要求;小说、散文、游记等字数2000字左右。

  (3)参赛者或参赛单位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参赛单位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或参赛单位应确认拥有参赛作品的完全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或参赛单位承担。如因参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4)参赛作品不收参评费,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组委会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电视频道、网站、影院等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有权将作品复印、汇编制作成书册免费赠送给有关单位。

  (5)所有参赛作品,参赛者或参赛单位一经递交,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大赛组委会保留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式

  1、邮箱投稿:作品上传至邮箱594666422@qq.com,邮件题目命名格式:类别+标题,并附投稿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邮送投稿:作品请投递至:清流县委宣传部“喜迎十九大•幸福新清流”主题作品征集组委会收或直接上送到县政府五楼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2318;联系人:陈惠林。

  邮编:365300

  七、奖项设置

  参赛类: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

  八、评选规则

  主办方将聘请专家评审团评分定奖。

  评选阶段:2017年10月1日-10月15日

  颁奖时间:2017年11月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

  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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