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主体作用,5月初,清流县委成立4个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督导组对全县111个行政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覆盖”式督查指导。
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随机提问、查阅资料、电话随访或实地走访党员群众等方式,对各乡镇党委、各村的班子运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情况进行季度督导,并及时列出整改清单,力求督深查实。
据悉,为强化工作实效,督导组还将对督查结果进行排名,把督查情况作为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每次督查在乡镇末位的,或年度党建工作在乡镇考评最后一名的村,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约谈后工作仍无进展的,党支部书记不得领取年终绩效,挂包领导及相关人员不得推荐评先评优;对督查结果始终在乡镇前1-2名的村或年度党建工作在乡镇考评前1-2名的村,在村主干招考、各级表彰中优先推荐。(陈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