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5日,清流县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天的“剑盾”1号集中统一行动。
在这次统一行动中,县公安局按照清查重点场所,清缴非法危险物品,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设立清查组、盘查组,以警务网格为单位,集中警力对清流高速出口、宾馆旅店、出租房、娱乐休闲场所等场所进行全面的清查清缴,确保行动取得实效。(邓建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