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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
    编辑:邱东莲   2010-06-25 11:03:00      字体:

清教﹝2010﹞100号

各中、小学,实幼,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市委书记重要批示件》要求,各校要在汛期再次认真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学生到校、放学回家路上有可能遇到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开展以泥石流、滑坡为主的山地灾害的科普教育,加强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救能力。连续暴雨期间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开行走在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地质灾害处。

  各校要设立防灾责任人、监测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各校要组织防灾责任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必要时要组织处在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师生转移,避免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带的师生造成人员伤亡。

  在汛期,应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各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领导小组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各校要重视“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网站中“三生宝典”栏目的运用,积极组织学生登陆“福建中小学生在线”网站,引导学生自觉学习有关安全自救自护常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清流县教育局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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