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清流县被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而组织开展的,是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推进“平安渔业”建设的有力抓手。该项活动自2010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清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渔业、安全监管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有效地推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通过清流县政府申报、省市逐级推荐、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考评、评审委员会审议,并经公示后,清流县被确定为2010——2011年度“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
荣获“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称号后,清流县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下去,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促进现代渔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