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宣联[2009]2号
关于招聘“清流‘百姓讲坛’讲师团志愿者”的通知
各党(工)委、县直各部门,省、市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扎实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基层”活动,进一步延伸清流“百姓讲坛”“手臂”、拓宽讲坛领域、丰富讲坛内涵,推进清流“百姓讲坛”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工作,形成“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四最’清流”的共识共为,使清流“百姓讲坛”真正成为理论宣传阵地和创建学习型社会主阵地。经研究,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清流‘百姓讲坛’讲师团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热心参加清流“百姓讲坛”各项活动,在时政、学习、励志、创业、技能、时尚等方面有较好见解,一定实践经验或较不平凡经历的,均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本人自愿报名的社会人士条件可放宽(年龄、学历、身份不限)。
二、招聘方法
1、领导小组特邀聘请。
2、组织招聘。各乡镇党委须推荐2人以上,城区各党(工)委须推荐5人以上。各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应积极发动当地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根据条件审核推荐上报。
3、个人自荐。热心讲坛活动的社会人士可自荐报名。
三、招聘要求
1、本人填写《申报表》;
2、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3、社会人士自行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领取并填报《申报表》。
四、招聘时间
请各党(工)委、各单位填好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表连同电子文档于5月20日前寄(发)送(或传真)至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5322318,邮箱:fjqlxcb5322318@163.com,联系人:林美。
附:“清流‘百姓讲坛’讲师团志愿者”申报表
中共清流县委宣传部
清流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9年5月5日
“清流‘百姓讲坛’讲师团志愿者”申报表
类别:专家学者□ 专业技术人员□ 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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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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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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