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大队以当前正在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实行常态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及摩托车的酒后驾车、载人超员、逾期未检验、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不戴安全头盔、安装斗篷和涉牌涉证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部署动员工作。为有效打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队结合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律、特点,进一步强化措施,细化任务与目标,将责任落实到实处,形成严密的管控格局,有效震慑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二是强化路面管控,形成严管态势。为将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大队认真分析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在辖区城区、省道204线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氛围,净化辖区交通安全环境。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降低摩托车交通违法发生率。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平台加强宣传提示,同时在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的同时,一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违法者对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危害有更深的认识,提高自律意识,力求达到长效管理目的。
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查处各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609起,其中酒后25起、超员4起、无证298起、无牌199起、不戴安全头盔6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