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环保、交通等部门开展黄标车的淘汰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认真核查,摸清底数。根据市局交警支队公布的黄标车明细(含强制注销),结合县环保局提供的12辆黄标车信息,大队组织专人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平台机动车登记系统逐车核查车辆状态,梳理淘汰时间步骤,建立管理档案;通过发放材料、上门走访等形式,告知“黄标车”限行规定及机动车报废的标准和程序,争取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动员其主动办理“黄标车”注销手续。同时,建立专门的“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一车一档,确保“黄标车”淘汰工作通知到位,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该项工作。目前,已排查3辆黄标车达到报废标准。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队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动静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日常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时机,及时发现和查纠黄标车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认真落实强制报废措施,确保将问题遏制在路面关口。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队通过电视台、微博、微信、短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对黄标车存在的影响以及报废措施进行宣传引导,并利用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车驾管窗口、执勤岗点宣传治理“黄标车”的意义,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出行。
目前,我县12辆黄标车均已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基本情况,除5辆车因出售或在外地使用等原因未见到外,其余7辆均已见车见车主,下一步大队将进一步摸清车辆情况,积极做好宣传引导车辆报废注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