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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中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的通知
    编辑:邱东莲   2010-07-13 20:28:00      字体:

  清委办〔2010〕68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属各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2008年以来,我县开展的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提高活动成效,持续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好五个明确

  1、明确目的意义。县委、县政府开展的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是一项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凝聚民心的惠民工程。在开展关爱活动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此项活动当作自己的重要职责,深入贫困户家中,亲身感受群众疾苦,倾听群众诉求,切切实实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送到每一个贫困群众的家中,从而进一步使党员干部受教育、增强党性锻炼,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使各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企业家通过关爱活动平台,能够很好地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分配公平,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贫困群众在社会各界人士帮助下,能树立起战胜困难、摆脱贫困、逐步走上小康、奔向富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更加热爱党、热爱祖国,更加支持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更加安居乐业,为经济社会发展,共建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真正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感党恩目标。 

  2、明确帮扶主体。开展关爱活动的主要责任人为县处级领导、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规模以上企业厂长(经理)、项目业主和工商大户。今年要在往年的对接基础上拓展参与范围,鼓励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尤其科技人士要积极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 

  3、明确帮扶对象。帮扶对象为经各乡(镇)、村调查摸底公示后确定的贫困群众,今年全县确定帮扶对象500户。原则上,县领导和部门领导帮扶挂包乡镇(村)所在地的贫困群众2户以上(其中大部门3户以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帮扶各自乡镇贫困群众各2户以上;没有挂包乡村的县领导、单位和部门另行调剂帮扶对象各2户以上;规模以上企业、项目业主和工商大户原则按属地原则帮扶所在乡镇贫困群众2户以上;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报名参与活动。 

  4、明确帮扶措施。本着解决群众当前生活困难与落实长效脱困措施相结合、精神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物资投入与发展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四为:即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为贫困群众解决生活难题、为贫困群众改善生活环境、为贫困群众提供致富信息,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各帮扶主体要按照走一次亲戚、拉一次家常、作一次宣讲、送一次慰问、征求一条意见建议五个一要求,采取包户、包人、包问题三包方法,把解民忧的热情、责任和方法落实到具体对象、具体事项、具体问题中,为群众排忧解难、释疑解困,真正做到知四情,即知家庭成员、知生产状况、知经济现状、知当前需求,对困难户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每名帮扶领导干部和企业家每年至少帮助困难群众办实事12件,帮扶资金每户1000元以上。帮扶资金可以由单位出,也可以由领导干部个人出或由单位干部职工捐款。企业单位帮扶资金可作为税前支出。 

  5、明确帮扶机制。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由县老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检查验收。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关爱活动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各乡(镇)、民政部门要把确实贫困的群众列为帮扶对象,掌握其家庭情况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按帮扶脱贫一批、重新调换一批的动态管理原则,对上年度1020%已脱贫的对象进行调整。对当年新纳入的关爱对象或挂乡包村领导、部门、企业、乡(镇)有调整的,应及时进行重新对接,确保不因人事变动等原因而影响关爱活动的开展。 

  二、加强宣传督查力度

  1、加强宣传报道。各乡镇要将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效及时收集上报县两办、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组织编发《关爱快报》,全面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及典型做法、事迹。县电台、电视台、《清流快讯》、《清流政务》、《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清流新闻网》等要开辟专栏,对关爱活动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宣传、广电部门要加强跟踪报道,深入挖掘典型经验,编辑制作相关专题片,并积极邀请上级媒体到我县开展采访活动,形成大稿好稿,在上级媒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播发,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帮扶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2、加大督查力度。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民政局、老区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每季一通报720日前,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各企业、项目业主和工商大户要深入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其帮扶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针对贫困家庭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完成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服务联系卡的填写和上墙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帮扶落实情况报帮扶户所在乡镇,由乡镇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并以两办名义适时行文通报。年终,由县老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纳入全县年度工作考评,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应于7月下旬将具体帮扶结对情况落实到位,具体规模企业主由经贸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由工商局负责、房地产企业主由建设局负责、交通工程企业主由交通局负责落实,并于月底前将落实情况上报县民政局。(联系人:卢元忠,联系电话:532626213906081018,邮箱:qljj6262@126.com 

  附:百名领导干部、企业家关爱千名贫困群众活动服务联系卡

   中 共清流县委办公室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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