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查。普查员负责检查各自责任范围登记的普查表,按照审核要点逐区逐户逐人逐项地审查,发现疑问则再次入户核对,并据实更正,确保数据质量。
二是互查。指导员组织普查员按专项分为若干组,原普查员与普查小区交错,根据审核要点进行专项检查。互查中若发现有差错和疑问,由指导员与原普查员核对,或再次入户核实。
三是议查。镇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由领导干部、镇指导员、当地派出所、计生办参加的人普专项会议,进行普查数据与相关数据比对,并议查登记的质量、登记对象的重漏等问题。对议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正。
四是抽查。指导员对每个普查员负责登记的普查表和对象进行抽查,如发现某普查员登记的差错较多,应责成该普查员重新复查所登记的全部普查表,并将整改结果交指导员审核,直至过关为止。( 毛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