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流法院与县政府共同建立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公正司法。
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与共享制度。双方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确定专门联络员,互相通报依法行政、行政审判的工作部署、复杂敏感行政案件办理情况、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情况等信息。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对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切实有效地帮助行政机关发现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协调行政机关落实司法建议的内容,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行政机关应支持配合法院审判工作,杜绝不应诉、不答辩、不出庭、不举证、不履行现象,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四是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对涉及重大项目、重大社会影响、重大民生的行政案件,政府与法院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多元协调化解争议,共同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4年清流法院邀请40余家行政机关旁听案件6次,发放司法建议3份,判决向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1件,通过协调化解行政纠纷4件,增强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了共同化解行政纠纷的能力,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熊中文 肖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