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抢修设施。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毁损工程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迅速组织工程队对毁坏的生产路、机耕路和沟、渠进行抢修,确保恢复农用物资运输和灾后生产。二是重建新村。对倒塌、损坏房屋进行摸底,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省、市追加造福工程指标,重点向重灾乡镇、村倾斜,支持受灾户重建家园。三是争取资金。跟踪了解省、市农办灾后补助资金安排动向和重点,派专人有针对性到省、市争取农业产业化、新农村“百村示范联系点”等补助资金。(清流县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