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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溪镇召开镇村干部新型城镇建设学习交流会
来源:嵩溪镇党政办     编辑:邱东莲   2015-11-09 10:57:00      字体:

  11月6日上午,清流县嵩溪镇召开镇村干部新型城镇建设学习交流会。全镇80余名镇、村干部和美丽乡村——元山村村两委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总结了前阶段嵩溪镇小城镇建设进度以及成效,分析了当前嵩溪镇农贸市场及周边卫生环境的具体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并就如何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作了具体的工作部署。

  在学习会上,镇长叶峰就杭州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考察思路与镇村干部进行交流。通过图片展现节点建设形象的形式,生动直观地展现赴桐庐县荻浦村、环溪村等美丽乡村考察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并对镇村干部下一步开展城镇建设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产业支撑是前提。各村要注重培养农业特色产业,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原则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进一步抓好元山美丽乡村旅游建设和产业发展。二是思路定位是关键。各村要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情况,镇区所在村重点以“宜居”为努力方向,元山等村要以宜居、宜游为发展定位,学习桐庐县“发展理念和奋斗目标”中的“三个宁可”即:桐庐最大的优势是生态,宁可建设速度慢一点,也要保护好山水;桐庐最大的任务是发展,宁可各线荣誉少一点,也要合力抓经济;桐庐最高的标准是惠民,宁可政府支出紧一点,也要挤钱惠民生。三是因地制宜是特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实干中落实“因地制宜”原则。有特色,才能有生命力,各村要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出规划,持续发展后劲。四是以人为本是保障。农民是乡村的主体,尊重农民意愿,是最大的以人为本。无论在规划设计,还是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多方征求群众意见,并且要发动群众参与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行动中来,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变“等等看”为“主动干”,切忌“剃头挑子一头热”,更不能违背群众意愿行事,要始终将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让美丽乡村建设真正变成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实事工程。

  镇人大主席黄前贵就前段时间到台湾苗栗县大湖乡、彰化县田尾乡等地对农村休闲旅游、精致农业、休闲农场进行考察的心得与镇、村干部进行分享交流,提出发展乡村旅游要学习台湾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注重文化的传承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从建筑、周边产品、指路牌、一草一木进行旅游开发,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加产业附加值。

  会后,镇村干部纷纷表示,此次学习会是一次深入人心的交流会,为日后嵩溪新农村建设找准了定位和发展方向,理清了城镇建设发展方向,全镇干部将齐心协力推进嵩溪城镇建设发展。(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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