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河长办黄志坚副处长带领省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组一行3人来到清流县,督导检查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市河长办副主任李朝阳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县河长制办公室、龙津镇桥下人工湖、嵩溪镇罗陂岗村,通过实地现场察看、翻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在督导检查中,督查组一行对我县推行河长制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推进工作,目标任务明确,措施扎实有力,工作进展明显。希望我县继续加强河长制建设,共同努力,补齐工作短板,扎实有效地推进河长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