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与村干部、乡镇调解员通力协作,顺利执结一起多年的执行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家住清流县李家乡的李某茂与李某林原为同村好友。2015年,李某林向李某茂借款20000元,约定每月利息400元,但仅仅支付6个月利息之后,就再未支付。 2019年,李某茂诉至清流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林还本付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茂遂向清流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李某林归还了20000元本金,但利息迟迟未能给付到位。执行法官多次电话沟通、上门调查,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李某林长期在厦门打工,工作、住所均不固定,执行干警通过厦门市的暂住信息前往查找也无功而返,案件只得陷入僵局。 日前,执行干警得知李某林已返回位于清流李家的家中,便立即驱车前往,并邀请村干部、乡镇调解员一起向李某林释法析理。 同时,村干部和乡镇调解员也与执行干警一道做申请执行人李某茂的思想工作,希望其念及好友旧情,适当降低利息金额。 经过近4个小时的沟通协调,最终,李某林多方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给李某茂15000元,李某茂愿意放弃剩余利息。双方握手言和,历时6年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