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销售“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的要求。 10月29日,清流县某药品经营企业未认真执行县疫情防控措施,销售“一退一止两抗”药品的购药信息上传不完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辖区内各药店要认真执行防控措施,严格执行进店顾客“测温、三码联查、佩戴口罩”措施,认真做好“一退一止两抗”药品购药顾客实名信息登记并每日上报。对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售药店,将从严从快依法处置。 |